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包1:水泵 80台 包2:预制直埋保温管 DN 100-DN 500 共约3834米 包3:换热机组节能改造 111台 包4:换热机组节能改造 12台 2、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1:水泵的资格条件: (1)水泵生产厂应为进口或合资的世界知名水泵生产企业,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2.7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
开标时间: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标段 厂区绿化、景观、亮化工程 第二标段 4000吨污水工程、2台20吨蒸汽锅炉、给排水工程 第三标段 :净化工程、工艺管线工程、实验台设备 车间改造:净化工程、工艺管线工程、磁力搅拌配剂罐、缓冲罐、联动线、检、理瓶贴标、出瓶轨道及平台、螺杆微油空气压缩机、臭氧发生器、板式过滤器、超滤膜
三、资金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外资金(665000元) 四、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1#热水锅炉维修工程 1项 665000 总计 665000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钥匙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本项目要求资质:锅炉设备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建造师必须为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预算:21.4万元 4、货物需求一览表:具体工程量和商务条款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省、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已入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国、地税务登记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⑤锅炉维修相关资质[国家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特种设
1 项目概况: (2)建设规模:1×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130t/h高温、高压直燃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 (3)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4)机组计划于2014年11月投入运行。工期预计为15个月(从主厂房基础浇第一罐混凝土起至机组72+24小时满负荷运行完成)。 3、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大唐五常生物质发电项目(1×30MW)新建工程130t/h锅炉岛设备1套,同时也包括所有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不分包,专用设备 五、交货日期:合同签订7个日历天内 六、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七、投标有效期:90天 八、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用来通过投标报名,只有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企业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三、招标项目的用途、服务项目: 1、用途:供暖系统维修。 2、服务项目:锅炉维修服务。 四、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并提资质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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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项目:锅炉维修服务。 四、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并提资质证明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 具体参数或资质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3、外地供应商可通过申请电话报名,并发送报名企业授权或报名有效证明书,如因此而导致的报名无效,风险自负。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5工程投资估算:人民币32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分标情况如下: 标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五、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质或材料: 1、报名函; 2、营业执照正或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报名供应商要求具备合法的运输服务资质,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执照; 5、报名供应商攒煤生产能力:100马力推土机不少于3台; 6、报名供应商除渣生产能力:运距在一小时内必须保证运输车辆两台;运距一小时以上两小时以内必须保证运输车辆三台,运距三小时以上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四台以上; 7
序号 商品名称 数量 预算 参数 1 黑龙江大学丽泽园锅炉房1#热水锅炉维修工程 1项 665000元 二、方案说明及要求:锅炉(20吨)维修,维修内容:锅炉墙体拆除耐火砖拆除及重砌、炉膛内耐火混凝土拆除及重砌、水冷壁、对流管束、前后拱管拆除及安装、拆换炉体外壳铁皮、拆除及预制锅炉前后拱。改造工程总体要求材料达到国家标准,参照《供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内容详见参考工程量。 三、质保期: 2个采暖期。
2、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锅炉主机1台等。 四、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具备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锅炉B级,安装Ⅱ级,特种设备安装采购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3交货期:按招标方要求 3、供应商资质要求:凡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的独立法人均可报名。 3.1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脱硫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3.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同时具有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证书、电站设备性能试验资格证书的独立法人。
五、采购数量:32000吨
六、采购需求及主要技术指标:
(一)质量标准:
供暖煤为原煤
低位发热值(QDW Y )>5000大卡/公斤
可燃基挥发分(Vr )> 35%
可燃基灰分(Ar )< 25%
应用基水分(WY)<9%
(二)运输方式:
供货方负责将煤送到指定地点
(三)各标段采购数量、送货地点、分批次送货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