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质要求:(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锅炉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2)投标设备须取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锅炉类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1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锅炉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锅炉制造商对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书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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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拟在建项目来自国家相关部门的备案信息,仅供参考。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规格材质 计量单位 询价数量 交货日期 质量标准 备注 297310000130010002 管接头 G14 件 &nb
一、招标项目:
1、锅炉及辅机设备;
2、管网工程;
3、建筑、给排水、电气、脱硫工程;
二、资金来源:国拨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2011-02-11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