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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五、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3、最近3年内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3工 期: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B、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不含暂贰级)及以上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C、投标人应具有压力容器安装D1、D2级(锅炉)资质;
D、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进口机组代理商; (二)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在700万元及以上。 (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不少于1个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单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业主证明且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人民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三、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1 锅炉本体
(4吨) DZG2.8-0.7/95/70-H额定供热量:2.8MW;额定工作压力:0.7MPa;出水温度:95℃;回水温度:70℃;适用煤种:褐煤;锅炉热效率:77.8 1
2013-06-17 10:26
三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厂房内垃圾处理机械约7座; 第二标段:锅炉房及烟囱、雕塑、厂房东面及南北两侧垃圾传送设备; 第三标段:厂房梁1-7段; 第四标段:厂房梁8-15段; 第五标段:厂房梁16-23段; 第六标段:厂房梁24-32段; 第七标段:厂房梁33-40段; 第八标段:厂房梁41-47段; 四、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
4 承包方式 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5 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 6 招标范围 输煤系统上的2台机械振打除尘器、2台底进风除尘器 7 供货周期(日历天数) 按供货合同 &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有供货能力及相关业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