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87508958-805;或QQ:981697746!
开标时间:2013年3月24日9:00(北京时间)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如下: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XX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即日起至2013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代理机构陈述,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内容:采购锅炉设备。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
4、采购内容:2台70MW链条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5、供应商资格要求:5.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5.2供应商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5.3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A”级或“A”级以上制造许可证和锅炉安装许可证。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10、2011、2012) 二、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项目性质 改扩建 企业性质 股份制 行 业 电力 投资总额 30000万元 进展阶段 工程设计(勘察设计招标) 设备来源 国内采购 资金到位 正在落实 建设周期 2013至2014 主要设备 发电机,汽轮机,锅炉,风机,起重机,碎煤机,给煤机,磨煤机,犁煤器,刮水器,变
采购类别 锅炉及配套设备 发布日期 2013-3-22 币种 人民币(元)汇率(相对人民币) 1 报价截止日期 2013-4-1 14:29:00 备注
采购询价信息 序号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技术及质量要求&n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70MW热水锅炉房及相应的附属工程。 二、投标人要求 1、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须知 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勘察)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施工一标段包括日光温室(约13314.6㎡)、工人房(约490㎡)、锅炉房(约307㎡)、苗木窖及车库(约390㎡)等工程 2.3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施工工期 2013GCKZ0003-1
施工一标段 本工程施工一标段日光温室(约13314.6㎡)、工人房(约490㎡)、锅炉房(约307㎡)、苗木窖及车库(约390㎡)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0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包括日光温室(约13314.6㎡)、工人房(约490㎡)、锅炉房(约307㎡)、苗木窖及车库(约390㎡)、蓄水池(约250m³)、园路(生态砖铺装约635㎡)、外网水电(不含路灯)。 2.3监理服务期: 60日历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期 2013GCKZ0003-3
监理 本工程包括日光温室(约13314.6㎡)、工人房(约490㎡)、锅炉房(约307㎡)、苗木窖及车库(
2.1建设规模及内容:蔬菜保鲜窖(彩钢房、锅炉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暂叁级以上(含暂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3月19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HJFJ-3标段要求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针对标段工程内容中的加油站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要求中标单位按以下资质进行专业分包:加油站工程要求具有
二、招标内容: 第01包 520t/h高温、超高压、单炉膛、平衡通风、汽包型、一次中间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销装置)及其附属设备,2台套; 第02包135MW超高压、一次再热、双缸双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2台套;第03包 135MW汽轮发电机,2台套。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中所邀请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并同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及合同履约主体原则上应是同一法人即设备制造厂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