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87508958-805
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图纸应加盖设计资质专用章。
3、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方必须在近3年具有设计、承包与本次招标相当的业绩,并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有能力提供主要招标设备及服务
标题:河北锅炉烟气脱硫减排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1024万 资金来源:自筹 建设周期:1101-1111 阶段补充:开工在建阶段
温馨提示:拟建项目、在建项目来自国家相关部门的备案信息,
硫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本工程的所有工艺、设备、电气、控制、土建、防腐保温、消防、照明、采暖、分析化验、给排水等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施工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招标内容 锅炉烟气脱硫系统,参数:烟气量:400000m3/h;全硫含量:1.8%其中有机硫15%;采用氨法脱硫。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相关证书。 (2)、投标方应具有所供设备在国内至少2项氨法脱硫运行业绩。 (3)、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