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卷烟厂“十一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所需锅炉辅助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TC08BH26
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十一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烟计〔2007〕229号文件和国烟计〔2008〕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锅炉辅助设备购置(不含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设备内容、数量:
第一包:冷凝式锅炉烟气节能器3套
第二包: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2台
全自动低位热力除氧器2台
2.2供货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东部,洋浦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
2.3交货、调试时间为2009年4月~7月。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包投标申请人:必须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提供2005、2006、2007三年所售同类产品5台以上业绩且有良好正常运行业绩的业绩表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包括用户名称、电话、联系人、销售数量并加盖企业印章);
3.2第二包投标申请人:必须为设备的生产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提供2005、2006、2007三年分别所售同类产品20台以上业绩且有良好正常运行业绩的业绩表和销售合同复印件(包括用户名称、电话、联系人、销售数量并加盖企业印章),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设备中的2包设备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5日至2008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1099号
邮编:130031
联系人:于大恒
电话:0431-84943088
传真:0431-849327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联系人:翁谙
电话:010-62108085
传真:010-62108090
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431-87075055/8707515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玲、祁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