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GZZB-08105
招标代理: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蛟河市农电有限公司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锅炉房总建筑面积1436平方米,框架结构;
2.2工程建设地点:蛟河市新区;
资金来源:自筹;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及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即日起至2008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9时,提交到蛟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蛟河市建设局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蛟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蛟河市建设局四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蛟河市农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保中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1-6号
电话0432-7227157
传真:0432-7227157
联系人:吴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