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学校锅炉、软水处理器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自政采询〔2008〕177号
招标代理: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1、请投标人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品牌、生产厂家、配置,并按标准配置报价,一个分包中的项目必须全部填报。如有几个分包,可任选一个或几个填报。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总价须包括全部环节的关税、代理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2、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1年以上的免费质保期,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最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附报价单后)。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3、供应商如果不是本中心已登记的,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4、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进行结算。
5、投标人中标后,请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单位联系签订合同事宜。
6、提供相关技术手册、使用说明书,免费进行使用培训。
7、如询价采购文件有变更,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更正公告,请投标人留意。
8、交货安装完毕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9、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10、标书费:。
11、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下午4:30。
12、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13、投标保证金: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请于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4、违规处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者,将视其行为恶劣程度或造成的不良影响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签订合同;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报价表
第①包:自贡市蜀光中学校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价 小计
1 锅炉 LHS0.5-0.39-Q全自动燃气锅炉(四川竹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含本体、燃烧机、控制箱、压力控制器、电极水位、仪表、阀门及安装所需材料、吊装、检验费、办证费等。 1台
2 软水处理器 0.5吨/小时软水处理器(含树脂)水处理质量达到GB1576标准规定值品牌:阿祖图 1台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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