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招标代理:青岛市招标中心
1.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1.1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1:锅炉风机。主要内容包括:送风机两台、排粉风机两台、引风机两台。
包2:粗细粉分离器。主要内容包括:粗粉分离器两台、细粉分离器两台。
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包1的制造商应具备不少5年的锅炉风机生产制造的经历。
包2的制造商应具备不少5年的粗细粉分离器生产制造的经历。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在青岛地区有长期的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或维修机构。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即日起(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青岛市招标中心发售。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2月5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招标中心会议室
招标中心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联系人:邹荣、郭可、于松岗
电话:0532-85016233
传真:0532-85016301
邮编:266071
开户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帐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帐号:8191-6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