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招标代理: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民和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08】1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建设污水处理能力0.7万吨/日,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8.8公里,经处理后污水排放执行一级B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主要建设预处理、生物处理、污泥处理。以生产生活管理用房、供排水、供电、锅炉房等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时间2009年-2010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与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03月11日至2009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七楼712室)持单位介绍信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03月18日11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七楼71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地址:民和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邮编:810800
联系人:李志华
电话:0972-8522075
传真:0972-852207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号银龙商大厦七楼
邮编:810000
联系人:李明、张媛、巨生莲
电话:0971-6152415
传真:0971-6146516
邮箱:sheper@163.com
开户银行:青海省农行营业部
帐号:40006994580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