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研究所锅炉改造锅炉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的,按照以下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一、货物需求:
1、货物名称:锅炉供货及安装
2、技术要求:
(1)更换2台立式蒸汽锅炉(0.5T/H),包括拆装及与原管道拚接,新增锅炉设备和配套辅机的供货及安装。
(2)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新增蒸汽额定蒸发量为0.5吨/小时的锅炉2台,燃料为城市煤气,额定压力1.0MPA。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50天内,要求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开通。送货地址:淮海中路1155号项目现场。
(3)其他要求:自控要求是智能全制动控制(计算机集中控制),安全控制要求为超压、断水、满水停机连锁、故障停机声光报警,需要配置水处理装置(脱盐和除氧)和自动加药装置,分汽缸位置要抬高并更换进出口阀门,还要更换烟道防爆装置等。
3、数量:2
4、其他要求:
(1)所有报价文件一正二副,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锅炉安装资格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报价包括设备供应、运输、保险、拆除、装卸就位、安装和调试、验收、检测等费用。报价文件需提供报价明细表,详细列出锅炉设备、配套设备等的产地、品牌、费用以及安装工程等的费用。
(2)、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样本、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3)、报价单位的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报价人务必到现场堪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地址:淮海中路1555号,联系人:张国森,联系电话:64455555-1002。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二、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验收。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三、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按照合同组织付款。
四、付款方式:
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设备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提交给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质量保证: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给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实行2年以上保修,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货物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附要求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七、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2009年06月16日(星期二)10: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
八、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电话:021-63781055
传真:63185569
联系人:马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