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09-00224号信息--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锅炉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09-00224号信息--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锅炉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自2009-06-05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经组织评审,现将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供应商: 青岛荏原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4楼,邮编:200011,联系电话:63185500-4172)提出质疑。
在此,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另:如果已经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 9:00~11:00,13:30~16:00 )来我中心取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届时请带好贵方收据凭证和本中心原开具的收据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办理退回保证金的有关事宜
1、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中标公示结束后及时办理退回手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应在签约后及时办理退回手续。请未中标单位和中标单位按时前来办理退回手续。
2、投标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时,须持本单位开具的上海市企业统一收据或外省市财税部门认可的合法收据以及本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到本中心财务现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保函可直接领回),快递或传真均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开具的收据抬头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收据内容须列明退回保证金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单位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在收据的空白处或背面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便在发生退票时及时联系。
4、投标保证金以贷记凭证或电汇的方式汇回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退回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6:00。为避免因手续不全等原因重复往返,请投标单位事先与本中心财务电话联系预约(许永伟,电话63188921;王小蓓,电话63186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