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和建设及二次管网改造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位于赛罕区新建东街11号和13号的办公区及家属区,因建设需要准备拆除单位锅炉房接入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网,从2009年采暖期开始供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勘测规划院集中供热设施改造和建设及二次管网改造实际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理由如下:
一、 项目工程内容:
(一)完成我院办公区及家属区供热主干线至供热站的管网及供热站的改造和建设。按照供热设施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供热管网。
(二)按照二次网设计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二次管网改造。
二、 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
呼和浩特市集中供热单位仅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一家,只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 采购经费测算及来源
供热项目工程按照核定的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费用标准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政批字[2006]60号《关于同意市城发公司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试行市场化运作的批复》文件精神,双方协商而定。
本项目核定建筑面积17044.17平方米,供热设施改造费50元/平方米,供热项目工程费用852209元。二次管网改造费用按照二次网施工工程量、供热主干线至供热站的管网管道费、路面恢复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计算,计773000元。
两项工程费用合计1625209元。经费来源为自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及保证措施
(一)项目实施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承担。我院与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明确目标、权利义务及施工期,划分供热设施产权、管理权限及违约责任。
(二)供热设施改造工程费用在签订协议时交纳供热设施改造费的80%,剩余20%款项在2009年采暖期供热前结清。 二次管网改造费用在施工时交纳二次网施工费用的 60%,完工时交纳35%,剩余5%的款项作为保证金在工程完成后2009年采暖期供热后结清。
如对该项目有疑问可咨询采购单位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处。
土地勘测规划院联系人:吴颖光 联系电话:4302950
政府采购处联系人:旺美桂 联系电话:0471-419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