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营口奥林匹克中心游泳馆电锅炉采购
招标代码:04172009100187
1.营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经营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由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管理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现就上述项目游泳馆电锅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本次采购的货物是营口奥林匹克中心游泳馆内使用的1000KW电锅炉,为游泳池池水换热及非取暖期淋浴、地热供热使用。本次电锅炉采购的交货地点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奥林匹克中心游泳馆施工工地。
4.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包括电锅炉本体以及与之配套的配合管线、水泵等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且为锅炉的生产厂家;
(2)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证;
(3)如果锅炉不是整(组)装出厂的锅炉,要具有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
(4)具有至少2年的电锅炉制造、安装业绩(提供2007年6月以前的电锅炉销售合同至少2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6.投标报名:
对本次采购招标感兴趣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拟投标人,请携带下述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锅炉制造许可证;
(3)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如果需要);
(4)销售合同至少2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于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7月24日上午8:00时~下午17:00时,到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哈工大项目管理部报名,并领取同意发售招标文件通知单。
7.购买招标文件:
经哈工大项目管理部审查合格后,凭同意发售招标文件通知单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万元整。
10.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建设单位:营口沿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办公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7-3888153,13050667958
招标代理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于阳,郭志权
联系电话:024-23389240,024-23398678(传真)
投标保证金递交 开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