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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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条件)
1.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洗衣房、锅炉房、污水处理房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3)工程名称:洗衣房、锅炉房、污水处理房工程;
(4)工程规模:约3076.89㎡,工程造价约430万元;
(5)招标范围: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洗衣房、锅炉房、污水处理房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
(8)计划工期:确定中标单位后,立即签订合同、开工起计,总工期9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或以上。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具体要求按建设局有关文件执行)的独立法人。
4.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内容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授权时)以上资料原件,于2009年8月11日10时 00分至2009年8月 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投标申请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2)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拟设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名单、简历,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① 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及持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建造师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登记或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并提供注册证、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② 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职称证复印件;
③ 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
④ 施工员须提供上岗证复印件;
⑤ 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近六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无在建项目的声明;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且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须明确注明其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属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6)财务状况: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等)的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9)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或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者,均作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1010
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须同时提交申请书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材料及《资格预审原件核查汇总表》供核查,未提供“资格预审原件核查汇总表”的不进行核查,无原件或与原件不相符的复印材料,资格预审时将不予考虑(“资格预审原件核查汇总表”请于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同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未打印填写或无投标人公章的,不予核查)。
8.资格预审申请书以及资料原件须于2009年 8月11日10时00 分~17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一部(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办法:招标人组成资格预审小组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人提供的上述资格预审资料,资格预审小组从企业信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建造师资历及企业财务状况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投票,得票数超过资格预审小组人数一半者为合格投标人;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五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资格预审结果将以传真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不确切而造成通知无法送达,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投标申请人如在接收“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方面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1.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500元。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五峰四路二号建设质监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 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707398
联 系 人: 林碧芹 传真号码:0757-8270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