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更正标题: 广元市中心医院锅炉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标题: 广元市中心医院锅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更正事项: 招标更正 行政区划: 广元市
项目编号: GZCXJ-2009-039 采 购 人: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更正内容: 更 正 通 知
各供应商:
我中心现对“广元市中心医院锅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XJ-2009-039)作如下变更:
1、 供应商资格条件:
将原供应商资格条件第3条“经销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授权代理或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且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所报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更该为“经销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授权代理或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且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或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的专业安装公司进行安装,所报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2、询价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第11条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人为经销商的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或授权代理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及所报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复印件”更改为“报价人为经销商的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或授权代理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复印件及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的专业安装公司签定的委托协议,所报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复印件”。
由于以上的更改,故我中心将延迟该项目的采购开始时间和采购文件发售时间,采购开始时间由原来的2009年8月27日上午10时0分延迟到2009年9月3日上午10时0分,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8月25日17:30分截止延迟到2009年8月31日17:30分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