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新津县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津县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以 农科教发【200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津县沼气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津县沼气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发改核准【2009】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8103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津县普兴镇袁山村
2.2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简易秸秆堆场、调节池、500M3秸秆沼气发酵罐、300 M3储气柜、储料池、脱硫罐、汽水分离器、沼气锅炉、沼肥运输车、300户村民沼气供气输配系统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20 天(日历天数)。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2006年来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厌氧发酵(中温)工艺的大中型沼气工程等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08月24日 至2009年08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09月15日 14点00分 ,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津县沼气办公室
地 址: 新津县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2522384
传 真: 028-8252216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商务广场四楼三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黄先生、赵女士
电 话: 028-87113216、86385412
传 真: 028-8711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