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公司、镇江市建设工程代建中心的镇江市行政机关办公用房迁建工程(真空热水锅炉的采购)已经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发改投资【2007】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南徐新城
招标类型:材料设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3台200万卡/小时真空热水锅炉
建筑面积:工程性质:其他工程
招标金额: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12-30至2010-7-30
4.本招标工程共分0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6.必要条件:
7.可选条件:
8.其他: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要求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3)如为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富士特(中韩合资)、奥林匹亚(中韩合资)、荏原(中日合资)、柯雷(中英合资)、大连三洋(中日合资)其中一家品牌真空热水锅炉的制造商,或必须为富士特(中韩合资)、奥林匹亚(中韩合资)、荏原(中日合资)、柯雷(中英合资)、大连三洋(中日合资)其中一家品牌真空热水锅炉的代理商(该代理商必须具有这一家品牌真空热水锅炉制造商对本工程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5)生产许可证(如为制造商,提供原件;如为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11月17日18:00时前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参加报名,并至中山东路45号7楼获取预审文件(节假日除外)。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不得少于3家)。
4、投标人须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在预审前到镇江市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账号见资格预审文件。
5、递交资审申请及材料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申请及材料。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合格、技术标合格、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实施细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和招标文件所列的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中投标真空热水锅炉设备技术参数的合格性进行评审,评审投标真空热水锅炉设备技术参数是否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对达到或优于技术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真空热水锅炉设备清单报价进行核查,从价格最低的开始审查,有无漏项及计算错误,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对过低的价格,评委会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重点评审其是否存在重大漏项;首先将该投标设备的数量与招标人发布的设备数量进行核对;要对各个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组成进行核查;评委会可根据评标情况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9.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09-11-11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09-11-17
上午起时间:09:00上午止时间12:00下午起时间:14:00下午止时间18:00
获取文件地点: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7楼
10.请申请人于2009-11-11至2009-11-17每天上午09:00下午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1.招标代理机构:中山东路45号华星大厦7楼
联系人:许文英
电话:0511-8508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