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5月3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印发了《关于四川福溪电厂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福溪电厂位于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磨顶村,规划容量4×60万千瓦级机组,本工程拟建设2×60万千瓦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其中1台锅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本工程建设规模和装机方案最终以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意见为准。根据相关批复,本工程以500千伏一级电压接人系统,出线2回接人500千伏宜宾变电站。本工程2×60万千瓦级机组需燃煤约236×104t/a,拟燃用四川宜宾地区筠连、高县无烟煤。建设单位已与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高县人民政府、筠连县经济商务局签订了供煤协议,四川省发改委也以《关于福溪电厂2×60万千瓦机组燃料供应意见的函》确定了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每年向本工程提供总计280×104t燃煤。本工程煤源落实。
按2008年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投资456774万元,已备案审核。单位投资3806形千瓦;工程动态投资483697万元,单位投资403l形千瓦,其中建设期贷款利息26923万元;铺底生产流动资金3159万元,项目计划总资金486856万元。
本工程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由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设,出资比例分别为51%、49%。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牵头的银团贷款解决,建设单位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融资合作协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