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重庆丰盛环保发电厂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环[2009]7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丰盛镇。
2.2工程规模: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年处理65万吨,拟建设三条额定处理能力600t/d,余热回收配置三台余热锅炉、并配套二台18MW汽轮发电机组。远期设计垃圾平均日量2400吨,预留远期一条焚烧线,设置一台余热锅炉、并配套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采用德国马丁公司的SITY2000垃圾焚烧线和烟气处理成套技术及设备。本项目预计应为2011年3月或之前初步完工,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6个月后进入商业运营。项目估算建安工程造价约26000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457个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2月20日
计划基本完工日期:2011年3月28日
计划商业运营日期:2011年9月28日
2.4招标范围:重庆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重庆丰盛环保发电厂项目)建设全过程即用地红线内、外所有工程(由电力部门施工的输配电工程除外)的施工、调试、验收、质保阶段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止。
2.6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独立法人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设备监理(预)甲级资质。
(3)2000年至今具有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热力发电项目(其发电机组规模不小于24MW)的监理业绩。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最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3.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27日至2010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和资质证副本复印件在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丰盛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钢城大厦1005室
联系人:魏卡嘉
电话:023-6884343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1206
联系人:幸力
电话:(023)63002908
传真:(023)6300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