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越岭路锅炉房3台80吨热水锅炉设备采购已由鞍山市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鞍山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990万元。(其中:每台锅炉330万元)
采购三台80吨热水锅炉,炉排采用横梁式链条炉排,循环方式采用强制循环与自然循环相结合的复合循环方式,高温受热面具有自然循环功能,锅筒设置采用横置式,给煤装置采用多辊分层给煤方式,锅炉辐射受热面采用膜式水冷结构。锅炉的额定出力58MW,锅炉的额定压力1.6Mpa,循环水锅炉进出口温度70~130℃。
锅炉选型
燃烧方式采用链条锅炉。
导热介质采用热水。
循环方式采用强制循环与自然循环相结合的复合循环方式,高温受热面具有自然循环功能。
锅筒设置采用横置式,锅筒数量满足锅炉水容量要求,保证锅炉在突发事件时(如突然停电)的相对稳定性和安全性。
锅炉炉排采用横梁式炉排。
给煤装置采用多辊分层给煤方式。
锅炉运行方式应具有低负荷运行能力,具有抗积灰、易清灰特性。
锅炉应具有有效防止低温腐蚀的措施。
锅炉应具有足够的受热面积,保证锅炉出力。
锅炉辐射受热面采用膜式水冷结构。
锅炉技术要求
额定热功率58MW
额定工作压力1.6MPa
额定出水温度130℃
额定进水温度70℃
进出口水阻力损失<0.2MPa
排烟温度<160℃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2000mg/m3
热效率>82%
设计寿命>15年
燃料要求Ⅱ类烟煤,
灰分在30%~35%
低位发热量4000~4500kcal/kg
2.2建设地点:鞍山市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990万元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
2.5采购范围:3台80吨热水锅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承包商应具有锅炉制造B级以上(含B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11日?12日、2月20-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铁东区前进路17号)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体系保证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提供企业近三年业绩证明(为80吨及以上业绩合同)。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于2010年3月1日上午9:00时,在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二道街8号甲)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0年2月20日?2010年3月1日,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4日上午9时,地点:鞍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鞍山市铁东二道街8号甲)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和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邮编:114002
联系人:杜保莉、于霞
电话:0412-2263063
传真:0412-2263061
电子邮件:asszfzbzx@126.com
开户银行:鞍山市商业银行铁东支行
账号:720000000090726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四十七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崔岩、何孝华
电话:024-23399018
传真:024-2338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