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灾后重建工程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09]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灾后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09]4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812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灾后重建附属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拐枣村。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附属工程施工(校门、围墙、排洪渠、景观河、道路、锅炉房、室外管网、化粪池等工程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05年以来至少各承担过1个(市政类、房建类、水利类)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03月12日至2010年0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剑阁县受援办(剑阁县教育局一楼)、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剑阁县教育局414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提供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04月02日09点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剑阁县受援办
地址:剑阁县教育局414室剑阁县受援办(剑阁县教育局一楼)
邮编:628317
联系人:李先生、刘女士
电话:0839-6602109、13981293246、0839-6602201
传真:0839-6602163
邮箱:516JGZ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冯先生、张弘
电话:(028)86721968、(010)88354433
传真:(028)86722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