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什邡市财政局邡政(2010)33号委托,拟对什邡市教育局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F-ZC(2010)021
二、招标项目:厨房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不锈钢灶台 数量:27 台;排气罩 数量:27台;蒸饭柜 数量:9个; 开水锅炉 数量:2台;厨房配料桌 数量:22张;厨房保洁柜 数量:28个;消毒柜 数量:16个;留样专用冰箱 数量:9台;餐桌椅 数量:216把;配餐间用配餐桌 数量:26张;换气扇 数量:35台;空调 数量:8台;绞肉机 数量:6台;豆浆机 数量:4台;手推餐车 数量:44台;洗衣机 数量:6台;不锈钢多层架 数量:54;男女更衣柜 数量:18组;不锈钢清洗池 数量:98个;自备水源净水设备 数量:4台;食堂专用发电机 数量:8台;和面机 数量:2台;压面机 数量:2台;电烤箱 数量:2台;面包醒发箱 数量:6台;生熟分用冰箱 数量:11台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标书文件所列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专业从事厨房设备生产经营,具备相关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在四川省有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招标时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18日至2010年4月6日8:00-12:00,14:30-17:30在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下载的“介绍函”,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7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什邡市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什邡市亭江东路280号)。
十、采购人:什邡市教育局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什邡市蓥峰北路1号(政府办公大楼后二楼)
邮编:618400
联系人:王琳
电话:0838-8211015
传真:0838-8211015
开户名称:什邡市财政局(非税资金)
开户银行:商业银行什邡市支行
账号:201110000013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