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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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通知书
(TC询2010-0111)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铜梁县政府采购办《采购任务通知书》(2010-024号)的通知,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方式为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采购“燃气开水锅炉”一台。如你单位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请按本通知书的要求办理有关事宜:
一、采购器材数量、技术参数及限额:
1、采购数量:燃气开水锅炉一台;具体技术参数以《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燃气开水锅炉采购技术参数表》(附后)为准。
2、采购最高限价:10.00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报产品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
2、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法人代表的,须持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在参与询价活动时产生的一切费用;
4、完全同意并愿意自觉遵守本询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三、供货、验收方式及付款办法:
1、供货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明确从签订合同到组织生产、完成产品送货、安装调试到检测验收合格所需要的确切时间。但最迟时间不得超过2010年8月20日,否则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收货方式:
(1)为保证燃气开水锅炉的质量符合询价文件及采购合同中的要求,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交人提供其设备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检测合格的手续,以保证产品质量。
(2)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的燃气开水锅炉的质量必须与询价文件中要求的表述完全一致。
(4)在燃气开水锅炉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获得令采购方完全满意的解决。
(5)燃气开水锅炉须由成交单位免费送到采购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的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调试及获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手续,保证采购单位正常作用。
(6)交货地点: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
3、付款办法:
第1次:燃气开水锅炉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后,凭供货方收货单及正式发票在5个工作日内由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支付全部货款的95%;
第2次:产品无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以产品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满1年后5个工作日内由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付清全部余款。
四、产品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的燃气开水锅炉,要求基本质保期为一年,除人为因素外,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
五、供应商投标必备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1、《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
2、投标人填制的《燃气开水锅炉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附后),应该注明投标锅炉的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主要部件构成等;
3、投标燃气开水锅炉的图片资料等;
4、证明投标“开水锅炉”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5、《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制);
6、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8、《法人代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9、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第6项中“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询价会上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其它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会议的,则第7项不提供。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送达。
六、投标保证金:
1、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现金3000.00元(叁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清点后密封交存。
2、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招标活动结束后,即刻退还未成交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履行完采购项目的要求后,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手续由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全额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
4、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恶意放弃参与投标;
(2)投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询价文件明确的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各项要求签订并履行合同的;
(3)无论何种原因,成交人无法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规定履约的;
(4)有串标或提供不真实投标材料、采用虚假手段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投标报价要求:
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前按本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填制好《燃气开水锅炉投标报价明细表》;
2、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超过10.00万元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3、各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估计货款收取的风险,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向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催收货款的责任。若购销双方出现货款收取的违约责任,则按购销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八、采购项目定标办法:
1、依法成立采购项目询价小组,研究制定询价文件,确定定标办法,组织实施询价采购活动。
2、会议主持人按投标人报名签到的先后顺序公布投标人填制的报价。
3、由询价小组现场审查投标人资质。
4、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5、采购项目询价小组针对成交供应商候选排序,确定该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
6、现场公布本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的候选结果。
7、将询价采购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从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8、公示期结束后,无质疑,由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向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制发《成交通知书》。
9、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替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至第三名。但具体成交事项需经采购办、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供应商共同商定。
九、开标:
1、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2日下午2:00至2:30时,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会议时间:2010年8月2日下午2:30时。
3、开标会议地点: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铜梁县财政局6楼)。
4、凡有意参与该项目询价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2010年8月2日上午11:00时前,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向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确认函》(格式附后),否则采购中心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5、询价费用: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缴纳询价资料费1000.00元整。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徐武 13637786333
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陈华 023-45685991/45685997(传真)
附:《铜梁县巴川初级中学校燃气开水锅炉技术参数表》及部分样表格式:
1、《投标承诺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投标授权委托书》;
4、《投标确认函》;
5、《燃气开水锅炉投标报价明细表》。
以上招标文件请在锅炉信息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