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锅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现就锅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详细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热管锅炉(LRG0.5-0.04-AII) 1台、铝制热水箱2.5吨2个、铝制开水箱0.5吨1个,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D级及D级以上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锅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要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件供资格审查。
三、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2010年8月9日上午12: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告号和供应商名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价,但必须采用电子文档、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拒绝接受报价)(电邮xunwucaigou666@126.com),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收。
地 址:寻乌县东门路58号(老交警大队办公楼五楼)。
四、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完整报价,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必须由原公司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费用的收取:成交供应商必须交纳代理费400元整。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最低报价相等的情况,将组织其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七、交货使用及验收:2010年8月25日前交付使用,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八、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供应商的发票分期付款、货到安装合格后付50%,余款2010年12月30日前付清。
九、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电话:0797-283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