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海湖新区2010年公共建筑临时供热项目燃气锅炉及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海湖新区2010年公共建筑临时供热项目燃气锅炉及辅机设备采购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2台WNS4.2-1.0/95/70燃气热水锅炉、3台供暖循环水泵(卧式,G=180m3/h , H=50m,N=45kW,配备1套变频控制柜)、1套软化水装置、1套变频补水装置,整个锅炉系统的安装、调试、申报、验收、取证和培训并提供相关服务。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日)内交货、调试、验收合格及交付招标人使用。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投标。(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资格预审
2.1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投锅炉制造商应具有锅炉制造B级或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所投锅炉辅机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制造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锅炉安装改造2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最近两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
6)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2007年-2009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2.2 本项目不接受下列企业投标
1)企业范围不符合工程要求的。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主管部门取消资信登记或经营权有效期内的。
3)联营体形式的。
2.3 申请人不得将本工程分包。
2.4 为了获得投标资格,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鉴此,所有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和组织机构,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及资质证书。
2)申请人五年内的详细业绩。
3)申请人过去三年经由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状况,申请人出据的允许业主在其开户银行进行查询的授权书。
4)申请人近三年介入的诉讼情况。
2.5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
2.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9日17:00,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5号建行电力支行7楼。
3. 招标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4.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时间:于2010年9月11日至2010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
2)获取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5号建行电力支行7楼;
3)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 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青海分公司
邮编:810001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15号建行电力支行7楼
联系人:孙超,汝少利
电话:0971-6307088 0971-6307388
传真:0971-6306000
电子邮箱:hnqhrs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