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4机组(4×25MW)拆除与资产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1-#4机组(4×25MW)拆除与资产处理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1、招标人(项目法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4×25MW)拆除与资产处理
3.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125号。
3.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哈热公司#1-#4机组主厂房建筑及设备拆除及资产处置、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等。
3.3.1项目概况: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4×25MW)机组于2007年5月实施关停,并于2007年完成了#1-#4机组与#5、#6机组的生产过渡,目前#1-#4机组已具备拆除的条件。按照集团公司“上大压小”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哈热“六期扩建工程”进度的需要,依法、规范处置拆除机组资产,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获取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在保证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过渡的前提下,为确保2010年内完成#1-#4机组拆除,哈热公司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3.3.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备注
11 #1-3锅炉主厂房建筑及设备(#1-3炉设备与建筑分别报价)
22 #1-4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建筑及设备(#1-4机设备与建筑分别报价)
注:不含烟囱水塔
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
4.2投标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同时具有:1、物资回收销售资质;2、建筑物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级或火电设备安装资质;如果投标单位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应以联合体形式进行联合投标(注: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以物资回收公司为主参加投标)。
4.3必须在专业技术、拆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工期、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4.4近5年来至少完成2项与本合同标的相似及以上等级工程的施工业绩。
4.5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4.6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以上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代表人,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7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11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5、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4×25MW)拆除与资产处理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表);
2、企业状况介绍,含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近5年内(从2005年05月1日??2010年05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本企业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原件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字页等信息),业主方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座机)、联系人,业绩表不作为审核依据】;
7、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8、银行资信等级证明材料;
9、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7年~200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10、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0年9月15日-9月21日17:00以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hrgc@vip.163.com;yuanchangxu@chdt.com.cn只接受电子文档,恕不接受来访书面资料,电子邮件总容量控制在100MB以内,杜绝大容量邮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至上述邮箱,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所有文件(包括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PDF文件,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4×25MW)拆除与资产处理投标报名申请表》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的标题均需填写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25MW机组拆除施工与资产处置招标+投标单位全称)《资格文件》”字样。
4、电子邮件主题名称均需填写为“(投标单位全称)”。
6、获取招标文件:
6.1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6.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7.3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7.4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常旭
电话:010-83565828
传真:010-83565892
邮箱:yuanchangxu@chdt.com.cn
招标人(项目法人):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学松
联系电话:0451-82792769
传真:2451-82924216
邮箱:hrgc@vip.163.com
附表: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4×25MW)拆除与资产处理投标报名申请书
单位名称 公司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资质证书
近5年主要业绩,必须在此填写已完成的2家,并提供合同书扫描件
授权代表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应答、非转接) E-MAIL
投标意向
地址
邮编
有关说明 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附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有关鉴定材料;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5年业绩清单及目前正在执行的项目(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联合体的协议书和其他联合体的相关资料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