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灾后重建1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灾后重建项目己由阿坝州发改委备案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宇宫村。
2.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45.8亩,总建筑面积约12017.28平方米。其中Ⅰ标段为:总平图示中以库房下侧的保坎直立面为界线以上部分(包括保坎)的全部场平;膏药车间建筑面积为1463.58?,地上一层钢结构;库房建筑面积为1280?,地上一层钢结构;锅炉房建筑面积为280?,地上一层轻钢结构;溶媒库建筑面积为54?,埋地混凝土结构;污水处理建筑面积为330?,埋地混凝土结构;以及各专业配套设施等业主要求所有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Ⅰ标段招标范围:总平图示中以库房下侧的保坎直立面为界线以上部分(见总图)的全部场平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及护坡、给排水管沟(涵)等附属工程);锅炉房;污水处理池;膏药车间;库房;溶媒库等建施、结施图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相应水电、消防)及业主要求的其他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I、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II、2008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已经完工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以及钢结构工程业绩,且建筑面积均不小于5000m2;
III、近两年(2008、2009)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IV、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8日至2010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办事处(成都市营门口路309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均须交原件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交原件,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办事处(成都市营门口路30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寨沟天然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路309号
邮编:610031
联系人:董成宇、13678375386;15884098166
多杰、13541142088
传真:02887661809
邮箱:dcy196107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