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浙江省南湖监狱锅炉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受浙江省南湖监狱委托,就锅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AJGK2010-03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燃油锅炉2台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燃油锅炉
2.0
台
46.38
WNS0.75-1.0-Y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正常纳税).4.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保证金4800已提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以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交纳并到帐。
单位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12日 09:30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1月12日 09:30
八、开标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800元
交付方式: 以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交纳并到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必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正常纳税)(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0年12月27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情况是否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联系人:任女士 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0
传真:0572-512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