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工程概况:锅炉房改造,包括拆除1#、2#2台4T蒸汽锅炉,安装1台6T蒸汽锅炉(含辅机设备、麻石水浴除尘器),上煤系统改造为1套皮带式上煤系统,构筑一层上煤廊,出渣装置改造为3台锅炉联合出渣方式,扩建引风机房,用于放置麻石水浴除尘器、省煤器、鼓引风机,同时安装2台6T锅炉鼓引风机电机变频系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及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或投标报价比例和责任等;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社会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转包及分包:严禁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3.5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不允许投标人将工程转包,特殊情况下非主体和关键性工程的分包,投标人必须获得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同意。
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8750895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