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站地区集中供热配套工程甲供物资(锅炉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JW2011-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铁路局白城站地区集中供热配套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计划统计处2011年1月19日下发的《沈阳铁路局2011年更新改造调整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白阿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白阿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锅炉、除尘器及脱硫塔等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
2.1.2 建设规模:新建锅炉房位于原白城机务段内,新建一座2x70MW热水锅炉集中供热热源厂及附属设备、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
2.2.1 物资品种:沈阳铁路局白城站地区集中供热配套工程所需的2台高温热水锅炉,包括锅炉本体、炉排、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钢架外包材料、平台扶梯、前后烟箱材料,减速机、分层给煤装置、仪表、阀门、鼓引风机、除尘器、脱硫塔。
2.2.2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包件。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到站以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表。
2.2.3 计划交货期:2011年5月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生产商,并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和近二年的供货业绩;
3.1.3 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认证;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及财务状况(附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6 投标人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7 01包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以上资质;
3.1.8 01包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锅炉)2级以上资质;
3.1.9 02包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3.1.10 02包投标人具有所投设备的制造许可证;
3.1.11 02包设备需符合白城市环保部门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2月 9 日至 2011 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大路28号国大酒店530室)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见附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 日 13 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3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3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白阿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新华东大路110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郭继民
电 话:0360-25446 0436-6125446
传 真:0360-25446 0436-6125446
电子邮件:bazhbgj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