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报废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一台DZL2-1.25-AII锅炉报废处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备相关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经本人签字;
(三)提供将报废锅炉肢解不作它用的承诺书。
三、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1年2月22日~23日在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105办公室(地点:洪山区李家墩特1号)查看设备并参加投标。投标书需用信封密封,封面注明投标者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电话,并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投标未中者原数退还保证金。中标反悔者或未能实现投标承诺者,则没收保证金。具体时间安排由应标单位联系校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约定。
四、揭标方式和时间:
2011年2月24日由学校纪检及相关部门负责揭标,并通知中标单位。
五、中标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款一次性缴付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方可进行设备的拆解工作,并要求在2日内完成。
六、拆解工作期间施工方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中标方负责。如在拆解工作期间对学校的无关设施的损坏或丢失应由中标方赔偿。
七、以上要求的解释权属湖北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湖北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电话:88020433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