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平罗县人民医院燃气锅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 购 人:平罗县人民医院
采 购 代 理 机 构:平罗县政府采购中心
1、招 标 编 号:平政采招(2011)5号
2、采购货物名称:燃气锅炉设备
3、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整;(2)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向政府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4月7日下午17:00时之前领取招标文件。
6、开标日期:2011年4月8日下午15:00时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2)税务登记证(原件正本或副本);(3)生产或代理(或经销)证件(原件正本或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收取前四项的复印件、第五项的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及委托书应当加盖投标商的单位公章。
8、投标及开标地点:平罗县财政局二楼招标厅
9、地址:平罗县新区建设路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10、联 系 人: 刘俊荣 顾涛
电 话:(0952)6095417
传 真:(0952)6095422
邮政编码:75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