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动二车间煤改气(燃气锅炉)项目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益招字[2011]006
山西益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动二车间煤改气(燃气锅炉)项目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现场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现对招标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2、招标内容变更为: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动二车间煤改气(燃气锅炉)项目燃气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采购,现场安装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3、资格条件变更为:
3.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为具有国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B级(含B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3.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I、II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4.投标人有过3年以上类似招标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与成功运行经验,在安装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问题已有有效改进措施。
4、原招标公告相应内容变更为:
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锅炉制造许可证原件、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1年3月11日起至2011年3月17日(北京时间)在下述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