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和谐家园燃煤热水锅炉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招标人:蓬莱市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原公告项目名称:蓬莱市和谐家园燃煤热水锅炉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蓬建招审字[2011]第011号
五、首次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3月10日
六、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内容:
十、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在4000万人民币以上;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及以上制造许可和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第二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和一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书、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近三年同类规模锅炉设备供货业绩;
4、代理商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锅炉厂为主体。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等原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21日下午5:00时止到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下午5:00时前携带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到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凡未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准参加本项目投标。
3、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人要求以如下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地点: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蓬莱市南关路124号蓬莱市房地产管理处四楼)
2)获取方式:购买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另行发售。
十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1年3月3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蓬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蓬莱市建设管理局西座二楼)
变更为:
十、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锅炉厂的注册资金必须在4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和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第二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和二级及以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书、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近三年同类规模锅炉设备供货业绩;
4、代理商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
5、生产厂商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锅炉厂为主体。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等原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25日下午5:00时止到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下午5:00时前携带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到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凡未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准参加本项目投标。
3、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人要求以如下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地点:蓬莱市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蓬莱市南关路124号蓬莱市房地产管理处四楼)
2)获取方式:购买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另行发售。
十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11年4月10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蓬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蓬莱市建设管理局西座二楼)
七、更正日期:2011年3月18日
八、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曲俊杰
电话:13793503077
代理机构:杨庆磊、王颖
2011-03-18
电话:0535-565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