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008120110019招标备案号:12102011035001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东丽设备[2011]03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毕庄供热站增容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丽发改投资【2011】9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东丽区供热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6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区供热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SHL70-1.25/130/70-AⅡ热水锅炉三台,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工程建设地点:金钟街大毕庄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SHL70-1.25/130/70-AⅡ热水锅炉三台,设备采购及安装
2.4 计划交货期:2011年04月28日 至 2011年07月28日
2.5 交货地点:金钟街大毕庄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锅炉制造A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容器安全许可证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锅炉制造A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容器安全许可证,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须携带图纸 到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二楼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3 月22 日 至2011 年3 月2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3月29日至2011年04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供热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付金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宁书岗 电话:13821500067
传 真:2439209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常青(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刘茜 电话:24392090
传 真:24392090 日期:2011 年3 月22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崔静、高娜
电话:84375608传真:84375608电子邮箱:dongli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