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就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燃气蒸汽锅炉房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人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燃气蒸汽锅炉房配套设备
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内容:燃气蒸汽锅炉房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合格谈判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十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压力容器1、2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制造商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制造商应有完善的信息化建设,以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及周期;制造商应有良好的信誉,投标时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具有本标项产品经营范围的合资企业或大中型企业制造商;
(3)投标人近2年在相关行业中具有成功应用案例和类似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应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保证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合法授权单位投标
四、领取谈判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1年3月22日至2010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4楼)
五、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4楼)
六、招标人: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楠
电话/传真:0371-6592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