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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制药集团司异地改造锅炉房烟道建设工程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辽宁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1-03-30 22:22
浏览次数: 3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辽宁
详细说明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自建锅炉房烟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自建锅炉房烟道建设工程(项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自建锅炉房烟道建设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自建锅炉房烟道建设工程已由沈阳开发区 招标办以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区整体搬迁改造系列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沈开委发[2009]4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房烟道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工程及烟囱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东路29号。 
 
  2.2工程规模:烟道建筑面积697.3平方米;烟囱高度为100米。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5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锅炉房烟道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工程及烟囱建设工程。 
 
  2.5工期要求:2011年05月10日开工至2011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20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高耸构筑物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级资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报名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
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3月30日至2011年04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楼411室或指定网站www.lnzb.cn或sy1.lnzb.cn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06日至2011年0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获取的相关程序持密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获取。不具备网上支付或下载招标文件条件的地方,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4楼41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明湖街8号(出口加工区办公楼2楼会议室)。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4楼
邮    编:   邮    编: 110001
联 系 人: 张龙 联 系 人: 周倩
电    话: 024-25806170 电    话: 024-23241055
传    真:   传    真: 024-2322912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jsgczj@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2403866889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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