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室外管网及配套设施、锅炉房及存储罐基础(4、5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室外管网及配套设施、
锅炉房及存储罐基础工程(4、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工程-室外管网及配套设施、锅炉房及存储罐基础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园区内。
建设规模:
四标段:锅炉房及存储罐基础工程、锅炉房给排水、暖通及电气工程
(1)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基地一期工程锅炉房建筑面积559m2,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6.60m,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2.5建筑为锅炉房、水泵房及配电室,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2)储热罐基础位于室外,距离锅炉房北侧10m,详见总平面图,工程采用桩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本工程采用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简称PHC桩),选用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初估桩长为28米,桩型为PHC-AB400(95)-28a(桩顶标高均为-0.800m,相对地面)。桩端均以5层中风化泥灰岩为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不小于1d。
五标段:外网地沟工程
本工程室外管线均为地沟敷设,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构件均为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S8,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动力地沟设置非燃烧盖板,管道敷设完毕后必须全部填满砂子,并严禁与其它沟道相同。
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文件。
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注意: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在目前在建的工程中担任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或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4.2条要求资料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施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近3年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3当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
4.4每个投标单位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_时至_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或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4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_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2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大连市西港区沿海街26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朱国栋
电话:0411-84482226
传真:0411-8448224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人:王小东
电话:010-59517950
传真:010-5951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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