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用锅炉和地量衡招标采购公告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林西县城镇管理局的委托,对内蒙古林西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用锅炉和地量衡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用锅炉和地量衡
二、采购编号:LZC-2011-019
三、项目内容:0.5吨承压型煤热水锅炉1套,30吨地量衡1套
1、0.5吨承压型煤热水锅炉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要求
1 承压热水锅炉 DZN0.35-0.4/95/70-AII
2 鼓风机 G4-72-11No.2.8 N=1.5KW
3 引风机 Y5-47No4 N=3.0KW
4 冲击水床 水幕除尘器 XSCC-0.5
5 热水循环泵 G=10M3/H H=22m N=1.5KW
6 立式补水泵 G=1.2M3/H H=15m N=0.75KW
7 变频控制柜 KQK-2HN
8 电子水处理仪 SYS-100C1.0GS/C
9 立式除污器 DN80 PN=1.0Mpa
10 钢管烟囱 H=25m D377X7
11 玻璃钢轴流通风机 BT35-11 3.15号 1400转 N=0.55KW
2、30吨地量衡技术指标要求:3米X9米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锅炉、循环泵及其他主要配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8、锅炉制造商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证书,并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
9、锅炉安装单位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六、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证书、IS09001质量体系管理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各原件复印件。
七、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起至2011年4月24日17.30点止,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报名地点: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2室)
九、其他:
联系人:谢永强
电话:0476-535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