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皂市高中锅炉采购变更公告
根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1]24号)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皂市高中的委托,对其所需锅炉设备(项目编号:TMGP11-2)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将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第4款“报价人为制造商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变更为:
报价人为制造商并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将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延期至2011年4月27日下午16时30分;
3、将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封时间延期至2011年4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其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