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天燃气锅炉工程(项目)盘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天燃气锅炉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天燃气锅炉工程已由盘锦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盘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 盘发改发【2010】3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天燃气锅炉,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辽河南路。
2.2工程规模:24045平方米结构:框架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5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天燃气锅炉工程。
2.5工期要求:2011年05月30日开工至2011年05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具备 级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其他条件: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或具有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独立法人资格经销商;
2、具有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核发的锅炉安装许可证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企业须机电安装贰级建造师);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企业须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企业须机电安装贰级建造师)、项目经理班子组成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企业须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1年 5月3日至2011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7:00时到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03日至2011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交纳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03日至2011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在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5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盘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锅炉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共产党盘锦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124010
联 系 人: 郭义 联 系 人: 王宁
电 话: 13909870577 电 话: 1370987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