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机组扩建工程煤粉弯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煤粉弯头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电国际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华电淄博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煤粉弯头设备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专业 备注
HDWZ/JJ-ZB-101008-06 煤粉弯头(内衬材质碳化硅) 127个/炉 2011年7月 锅炉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30MW
3、本期规模:2×330MW
4、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
5、工程进展情况概述:华电淄博2×330MW热电机组扩建项目,已于2009年11月11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发改办能源【2009】2867号),2009年12月16日举行开工仪式。目前,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12月份第一台机组正式投产。
6、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25.6亿元。
7、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专业各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9、特别资质要求:
专业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规范简述
锅炉
HDWZ/JJ-ZB-101008-06
煤粉管道耐磨弯头(碳化硅)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近五年内至少有10家300MW及以上机组整套碳化硅耐磨弯头已投产业绩。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3、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技术要求1、送粉管道截面:Ф426×10mm
2、弯头内衬材质碳化硅;厚度不小于27毫米、烧成后碳化硅含量≥82%;
3、整体烧结成型;
4、承受温度:≥1250℃;
5、资质报名时提供样品(样品送至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淄博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煤粉弯头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5年内(从2006年04月30日——2011年04月30日)在中国境内实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碳化硅耐磨弯头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9、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5月6日—2011年5月12日24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板和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板为准。
(一)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1年5月12日17时前(以收寄局邮戳为准)特快专递至:
收件人:綦伟梁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邮编:250014
(二)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1年5月12日17时前发至以下邮箱:changyg@hdpi.com.cn及kjbshs@126.com
3、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华电淄博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每份弯头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4、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设备的招标编号、设备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5.1招标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忠芝(只接收技术咨询和样品,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电话:0533-2872537
传真:0533-2986254
地址:山东淄博张南路131号
5.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綦伟梁
电话:0531-67716272、67716269
传真:0531-67716270
邮箱:changyg@hdpi.com.cn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八、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附表:
华电淄博2×330MW热电机组扩建工程煤粉弯头投标申请书
单位名称公司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资质证书
主要业绩
授权代表职务
固定电话手机
传真E-MAIL
投标意向(填写标段名称)
地址
邮编
附件(不限于此)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有关鉴定材料;企业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清单及目前正在执行的项目(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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