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民族文化园采购工程锅炉及附属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呼伦贝尔政府采购中心受呼伦贝尔市民族文化园筹建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工程锅炉及附属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民族文化园采购工程锅炉及附属设备
编 号:无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SHW7.0-1.6/115/70-H两台, SHW10.5-1.6/115/70-H一台,包含附属设备,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请在锅炉信息网下载
注: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分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nmgp.gov.cn网站上的“盟市招标公告”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企业应具有锅炉安装2级(含2级)以上资质。
4)、投标企业应具有锅炉制造B级(含B级),锅炉额定出口压力1.6MPa资质。
5)、投标商在呼伦贝尔市岭西地区近三年有过本次采购设备且生产安装过15吨以上使用褐煤锅炉业绩,提供购销合同。
6)、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报名人身份证。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以上资质报名时需携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1-5项资质原件。如开标现场不能提供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异地企业可在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异地企业)或支票倒存(本地企业)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607030109024903788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12:00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时
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邮政编码:021008项目联系人:徐勃 电话:0470-8217848 传真:0470-8252909
采购单位项目技术联系人:陈宪国 0470-8217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