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县暖房子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一.选择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扶余县暖房子工程 已由扶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发[201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省拨、地方政府和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名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1年任务是改造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小锅炉房撤并改造15座、供热管网改造15公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10万平方米、建设热源厂及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
2.2招标范围:暖房子工程的设计、材料检测、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与监理的招标服务代理工作;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扶余县城区 ;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招标代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还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之前需到扶余县暖房办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否则不予受理。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_5月_ 6 日至_2011 年_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_9 时至 11_时,下午 14_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 扶余县政务大厅二楼招投标办公室窗口 购买比选文件。
6.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_ 500 元,售后不退。
七.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7.1 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_扶余县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县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扶余县春华路 邮编:131200
联系人: 刘卫东 电 话: 0438--587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