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班玛县城集中供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果洛州班玛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下达果洛州藏区专项2010年第一批中央投资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果发改[2010]3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占82%,单位自筹资金18%。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由二期工程热力管沟和锅炉房工程组成,班玛县城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热力管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在县城北侧扩建部分一期管网,满足近两年新建建筑物的采暖;供热二期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新建供热管网。供热管网布置形式均为枝状管网,敷设方式为有补偿直埋敷设,直埋管网分支处设置检查井。
锅炉房工程为地上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25米,建筑面积1451.71平方米。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底标高为-1.70~-6.90米。
计划2011年6月15日开工,2011年10月30日竣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果洛州班玛县城集中供热室外热力管网工程及锅炉房工程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1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0日9时,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班玛县政府办公室
地 址:班玛县城
联 系 人:祁胜芳
电 话:1390975347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10868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