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汽热能设备
变更公告
河南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汽热能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汽热能设备
2、招标编号:焦高招标采购-2011-7
二、原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我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予以补充更正。
三、补充更正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三条第1款规定: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2、现变更为: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原招标公告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以上(含三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4、现补充更正为: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国外进口产品代理商在做设备安装时必须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以上(含三级)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
四、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娄女士 0391-8865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焦作市人民路369号福安家园东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0391-3973989
传真及电议邮箱:0391-3930677 hnrhcpa@163.com
五、监督单位:焦作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