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锅炉采购及安装工程,经兰发改投资【2006】564号文批准立项,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单位,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锅炉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区S601#规划路以北、T608#规划路以东
招标范围:模块化燃气铸铁锅炉2台(具有提供55-45℃的低温热水功能)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或其分公司、驻兰代理商(代理商报名参加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具有锅炉制造C级以上(含C级)资质;
3、在兰州有常驻机构(售后服务部)。
三、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
1、单位公干人员介绍信
2、报名单位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
3、报名单位近三年业绩说明(附安装合同若干)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
6、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请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及其附件的复印件(两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对。
四、其他: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止)
2、报名地点:兰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3号
电话:0931-8432455
招标人: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1号
联系人:康富平
电话:0931-8767169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
联系人:张亮、李莉
电话:0931-844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