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3244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09】1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监理范围包括管网土建、直埋保温管及相关设备安装;燃气锅炉房土建;锅炉设备安装及附属设施工安装;换热机组及附属设施安装(含部分土建工程);
2.3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4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资信,并在人员、检测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报名。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 时,持以下资料报名;
4.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近几年已竣工或正在监理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内, 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
联系人:王浩、叶婧
电话:0971-6118368、6128259
传真:0971-6118368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号:400069945805017
开户银行行号:31385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