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宝坻施工[2011]051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霍各庄镇初级中学改建教学楼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宝发改投资【2010】4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812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霍各庄镇初级中学改建教学楼附属工程,包括厕所、厨房、餐厅、锅炉房、门卫、配电室、室外供暖及给水工程、消防水池、、修砼路面、路面硬化、新建篮球场、透视墙、电动伸缩门,校园美化、跑道、拆除工程、新建宣传栏及更换灯具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霍各庄镇初级中学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霍各庄镇初级中学改建教学楼附属工程,包括厕所、厨房、餐厅、锅炉房、门卫、配电室、室外供暖及给水工程、消防水池、、修砼路面、路面硬化、新建篮球场、透视墙、电动伸缩门,校园美化、跑道、拆除工程、新建宣传栏及更换灯具等;具体工程量祥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做法及工程量确认单。
2.4 工期要求:2011年06月26日 至 2011年08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外地施工企业应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5)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筑工程专业;(6)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还应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4.1条款中所规定的证件报名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宝坻建交中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5 月19 日 至2011 年5 月25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5月19日至2011年05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宝坻第二污水处理厂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王连福 电话:22519058
传 真:2251905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洋(印鉴)
办公地址: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任晓敏 电话:29231081
传 真:29231081 日期:2011 年5 月19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孙志辉
电话:29242500传真:29231081电子邮箱:jjzxyh@eyou.com
受理单位地点:宝坻建设路120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